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常各高校科研处,驻常各部队政治处:
根据《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常政办发〔2014〕88号)的规定,经常州市政府批准,常州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近期正式启动。本次评奖活动与江苏省第十七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同步开展。现将《常州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
1、常州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2、申报人著作权权利归属承诺书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6月24日
原文下载: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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