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社科联社科普及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15-03-16 来源:常社联发【2015】4号 |
按照2015年社科工作要点和《江苏省第十二届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社科普及资源整合,注重创新,认真策划和组织好各项社科普及活动,现对2015年社科普及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开展全市公民人文社科素养调查,探索公众人文素养评价体系
1. 开展全市公民人文社科素养调查。为掌握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的总体状况,开展全市公民人文社科素养调查。具体安排是:5月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设计,6月开展调查,获取调查数据结果,8月完成调查结果分析报告。
2. 新闻发布和政策建议。社科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公众人文社科素养调查结果。根据苏南现代化之人的现代化对人文社科素养的要求,提出人文社科普及的组织领导、评价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平台载体建设的对策,推动科普立法工作。
二、创作2-3部微电影,宣传、推介、提升人文社科素养意义、路径
3. 微电影制作。根据提高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的要求,围绕人文社科知识、方法、精神等题材,探索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制作2-3部微电影。
4. 微电影推广播放。通过各种途径,把微电影推到校园、社区、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借此宣传、推介人文社科知识,提高公众人文社科素养。
三、开展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复评与申报工作
5. 开展市级科普基地复评、申报。根据《常州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对常州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进行总结、复评工作,同时新认定一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具体安排是:5月31日至6月30日接受申报、复评申请,7至8月份市社科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评估、论证等工作。9月份市社科联下发命名文件,并举行新示范基地授牌仪式。
6. 组织省级科普基地复评、申报。按照《江苏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方案》的要求,组织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复评和申报工作。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复评和推荐上报工作。5-7月接受省社科联检查、评估。
四、组织、实施第十二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
7. 组织、实施社科普及宣传周特色活动。各社科团体、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总体思路:坚持“三贴近”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城乡公众,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突出利用新媒体、通俗易懂的要求,围绕传统优秀文化和法治精神宣传教育、社科知识宣传普及、基地风采体验等主题,策划、实施社科普及特色活动。
8. 强化社科普及成果宣传推广。各社科团体、社科科普基地在自办的报刊、网站上创设社科普及理论研究专栏和人文社科知识普及专栏,并经常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可组织编写社科普及读物。各社科团体举办科普活动应及时主动向市社科联科普部报送相关信息。
五、办好“社科专家面对面”系列讲座
9. 擦亮金字招牌。重视前期规划和策划,善于利用新的传播渠道和方式,做好每一期的宣传、造势、组织工作,创新互动的现场环境,延伸后期效果和影响,擦亮“社科百家谈”、“社科专家面对面”系列讲座金字招牌。
10. 举办系列讲座。各社科团体可围绕心理咨询、传统文化、法律生活、金融理财、收藏鉴赏、养生健康、政策解读等贴近主旋律、贴近群众生活、贴近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专题、热点话题,组织、落实专家讲课人,策划、实施群众喜闻乐见的讲座活动。
六、丰富社科普及志愿团“六进”活动
11. 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各社科团体在社科普及志愿团的组织、协调下,围绕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历史文化等主题,深入校园、社区、企业、机关、农村、军营,开展社会科学“六进”志愿服务活动。
12. 及时总结,提高活动质量。各社科团体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及时进行总结,并主动与社科联科普部进行联系、沟通。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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