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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扶持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市社科联七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部署要求,推动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计划自本年度开始对全市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重点项目进行扶持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目的

引导全市社科类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学术研究、理论阐释、决策咨询以及社科知识普及方面的能力水平,助力全市“万亿之城再出发”。

二、资助范围

资助项目为社科类社会组织本年度计划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

1.学术类。主要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眼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探索“532”发展战略、新能源之都、“两湖”创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常州历史人文等实施的相关课题研究、学术著作、咨询服务、社科普及等。

2.党建类。主要是围绕“社科雁阵”党建联盟建设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特色党建活动。

三、资助程序与方法

资助工作按照申报、审核与立项、结项与资助的步骤实施。具体是:

1.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根据资助范围,结合本社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研究上报资助项目,提交《2024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2份),并附相关材料。

2.审核与立项。市社科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是否纳入资助范围并立项。

3.结项与资助。项目完成后,申报主体提交结项报告(加盖公章,2份),并附结项资料,经市社科联党组会研究,确定资助金额,并统一在常州社科网公示。公示后,颁发证书并拨付资助金。

四、其它要求

1.获得资助的社科类社会组织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期完成年检;

(2)积极参加市社科联组织的各类活动;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每个社会组织可同时申报学术类、党建类项目,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2项。

3.已立项的项目原则上2024年底前完成结项,如确需延期完成,须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4.项目同时获得市社科联其它活动立项资助的,本活动只表彰,不重复资助。

联系人:王小辉,联系电话:85683854,13912343068。

电子邮箱:77339753@qq.com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8日

原文: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扶持资助的通知

 

主办单位: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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