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科类社团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28 |
各社科类社团、挂靠学会: 根据《关于开展市属社会团体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民管【2017】12号)和《关于开展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民管【2017】11号)相关精神,现对社科类社团2016年度年检工作进行如下说明: 一、关于网上系统填报 1、2016年度年检的相关文件及操作指南PPT已挂到常州社科网“最新通知”和“下载专区”,并已同时上传“社科联学会”QQ群(QQ群号:70981242)。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的网上填报及材料报送工作。 2、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网上相关填报上传工作,市社科联将全程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联系人:许健,电话:85683850);市民政局在传媒大厦5号楼6楼605房间设立年检临时办公室,免费为电脑录入、材料扫描存在困难的学会提供帮助(系统填报操作咨询:丁昱;年检业务流程咨询:谢眈;咨询电话:85681591)。 二、关于财务审计报告的补充说明 1、全市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均可作为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报告需按民政局提供的范本格式); 2、常州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咨询单位(供参考): (1)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电话:18912300072(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地址:常州新北区衡山路8号管理中心西裙房3楼) (2)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电话:0519-86622541,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517号赢通商务大厦10楼) 3、社会团体上一年度支出不超过3万元,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一年度支出不超过1万元的,可自行审计,经由市社科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确认,也可作为有效审计报告。 三、关于会费收缴 1、会费交纳对象:所有业务主管单位是社科联的社科类社团、挂靠在社科联的各类社团。 2、会费交纳标准:2017年度会费标准仍然为每个学会1000元;个别尚未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学会应与本年度会费一并交清。 3、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学会,在今年的年检中将实行一票否决。 四、关于年检时限 各学会需在年检截止期限前完成全部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具体时限如下: 1、社会团体:2017年5月31日; 2、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6月30日。 五、关于报送材料 1、社会团体报送材料: (1)《社会团体2016年度工作报告书》(2份,其中1份交市社科联备案); (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1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度工作报告》(2份,其中1份交市社科联备案); (2)《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度审计报告》(1份);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4)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 六、关于合署办公 1、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行政中心1号楼A座14楼楼层会议室 3、合署办公期间,市社科联将和市民政局对各学会年检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将直接由市社科联盖章并转交市民政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现场提出修改意见并退回修正。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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