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8年度常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8-03-20 | |||
市各部门单位,在常各高校、高职院校,各研究机构,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宣传文化战线开展大调研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社科应用性理论研究,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助推“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现发布2018年度常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 推进重大项目提质增效,推动常州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研究 2. 抓住“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机遇,加快打造“工业明星城市”升级版研究 3. 培育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有机结合,加快产业迈上中高端,加快建设全国一流智能制造名城研究 4. 如何深入推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5. 如何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6. 如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7. 进一步放大“常州三杰”红色文化品牌效应,展现常州文化魅力研究 8. 融入大运河文化带战略,做大做强常州大运河文化产业 9. 以更高层次人才引领常州高水平发展研究 10. 常州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研究 11. 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常州对外开放新格局研究 12. 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常州产业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 13. 以打造“江苏中轴崛起主枢纽和扬子江城市群战略支点城市”为目标,着力打造“精美常州”研究 14. 研究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15. 以中外合作园区为引擎,进一步提升常州经济国际化水平研究 16. 提升常州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研究 17. 常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研究 18.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常州“最优服务”金字招牌擦得更亮研究 19. 推进社区网络化治理模式,发挥“全要素”基层网格治理效能,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研究 20.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廉洁政府研究 二、职能部门课题 1. 关于常州市如何科学实施垃圾分类的研究(城管局) 2. 关于常州市建立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水利局) 3. 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作用研究(监察委) 4. 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研究(监察委) 5.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压倒性胜利转化的路径与探索(监察委) 6. 构建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推动“政治生态优化工程”建设研究 (监察委) 7. 从税收视角看如何推动常州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国税) 8. 挖掘统战名人史料,深化统战文化研究——常州民盟史料收集与利用的实践探索(民盟) 9. 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情况(民盟) 10. 关于我市河长制实施的分析与建议(民盟) 11. 加强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民盟) 12. 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民盟) 13. 加快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民建) 三、课题申报及要求 1. 课题研究实行备案制,课题研究人员须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研究备案申请书,并于4月30日前将申请书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社科联信箱(czsklxx@126.com),各高校由社科处统一报送,其他人员直接发送至信箱。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者,不得参加课题资助评审。 2. 备案申请书通过后,研究人员要严格按照申请书的研究方向开展研究,不得随意更换,凡课题资助评审提交成果与申请书研究方向不一致的,视作申报无效。 3. 申报人应于10月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市社科联将于11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4. 本《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设计具体题目,也可在课题指南之外再行选题,但课题必须与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5. 为发挥好课题研究指南的导向作用,课题评审达到重点资助标准,且选题方向在本指南重点课题范围内,将作为年度应用性精品课题进行结项并资助。 6. 为提升课题研究精准性,本指南专门增加职能部门关注的部分课题,职能部门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给予指导支持,凡被职能部门采用的,课题评审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其他要求 1. 在常各高校、学会、研究会应按本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发动,统一协调组织本单位选题申报;其他人员可自行申报。 2. 为保证课题质量,课题组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 3. 已发表、已获奖、已为其他课题所用的成果,不得参加课题申报。课题成果不得违背学术道德,严禁抄袭,严禁把以往研究成果改头换面重新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李 军 电话:85683854。 附件:常州市社科课题研究备案表(下载)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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