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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企业,送服务,做实事,办好事
发布日期:2010-06-11  来源:企业法制工作协会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新东方电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电线电缆生产、销售的中外合资企业,两年前成功申报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拥有省高新技术产品6个,实用型专利12个。公司管理规范,运行有序,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比较重视,经常就具体问题和中心进行交流探讨。

  为了更好地运用高新技术的优惠政策,加快企业的生产发展,公司对没有完全达标的环节进行了严格的内部审理,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企业内科技人员的比例必须占到职工的30%,但由于公司是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员工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为此公司非常重视,及时梳理了纳税申报工作中必然会碰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及难题,希望中心帮助解决。

  市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得知这个信息后,秘书长邹云帆马上联系了金伙伴律师事务所,一同走进企业,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共同进行了探讨,提供法律咨询。

  6月8号下午一点半,在协会秘书长邹云帆和金伙伴律师事务所主任戴正才的带领下,专家团准时到达了新东方电缆有限公司,公司分管法律事务的邹东伟副总及法务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大家顾不上寒暄,坐下来就直奔主题,邹总首先对企业情况作了简要的介绍,指出了他们在纳税申报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五位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路和想法,针对新东方公司的实际情况,大家热烈讨论,各抒己见,从目前的纳税申报工作一直延伸到企业今后的发展规划,都提出了一些独到的有见识性的意见,最后总结出了六套方案供企业决策作参考,专家团还就具体操作中会遇到的一些细节和操作流程也着重作了法律实务上的指导。经过短短的一个半小时的一番讨论,既帮助企业理清了头绪,拓展了思路,又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使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中可以多管齐下,企业觉得非常满意,并对我们这种进企业送服务的形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服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确确实实地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有针对性的、而且是有效地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实实在在地体现了我们协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今后中心要更深入更全面地为企业做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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