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农村财政研究会制订出台新的优秀调研成果考评办法,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了农村财政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平台,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积极争取成立地方分会,为开展调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各常务理事要亲自参加课题的选题、调查和撰写工作,率领本地区会员进一步推进调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明确调研方向,细化工作任务。农村财政调研要以促进“三农”工作为目标,根据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需求,突出调研的时效性、针对性、协作性和前瞻性,特别是重要政策实施的前期研究和跟踪研究。要求各辖市区财政局农财部门和各财政所(分局)每年最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三是进一步提升调研质量,加强成果利用。在精心选择课题的基础上,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力求研究的深度和信息的广度。实际调研中要深入基层一线,注重对基层实际的调查、总结、分析。撰写调研文章要树立时效意识、服务意识和精品意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调研成果要达到目标一致化、内容准确化和措施清晰化,便于成果的转化利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提高调研能力。一方面,加强政策培训,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理论功底;另一方面,要加强财经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养,不断更新财经政策知识,做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第三方面,学习掌握调研写作的基本方法,提高调研文章的写作水平。在《常州市农村财政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中,还进一步明确了紧扣主题、观点正确、政策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透彻、论述有力、对策可行、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文字简洁等10项考核标准,以更有效地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