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文化产业既是应有题中之义,更是战略之举。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应着力做好“123”工程,即“一个目标,两大融合,三项举措”。
一、 确立一个目标
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议我市明确:“到‘十二五’期末,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要高于GDP和服务业增速,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6%,成为支柱产业。”
二、做好两大融合
首先,做好文化和科技融合。下一阶段,我市做好文化和科技融合要着力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建议学习上海、深圳等地由宣传、科技、文化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开展战略研究和顶层设计,体系化构建文化科技融合的发展框架,加强统筹协调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功能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二是狠抓创新基础。通过推动常州优势产业如动漫游戏、主题公园、电子商务、广告会展、设计服务、文化制造等产业与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的融合,开拓文化产业新业态;通过推动文化领域的科技研发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通过鼓励积极参与高新技术研发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促使优秀文化创意企业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其次,做好文化和资本融合。一是完善风险补偿资金制度。目前,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在“银企合作”方面虽已有所突破,但“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仍然有待完善,针对众多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缺少资产的现状,要结合文化企业特点进一步探索如非上市类文化企业股权转让、应收款或政府订单抵押、智权(版权、专利权、门票权)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建议,下一步加快探讨设立文化产业专业担保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通过风险补贴、专项补贴等方式分担文化产业贷款风险。二是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三、加强三个力度
一是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当前文化产业政策中建议适当扩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专项资金的规模和覆盖范围;建立并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到文化产业。
二是加大产业统计考核力度。2012年7月,国家统计局出台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今后我市的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将把文化企业统计工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统计工作不予配合的文化企业一律不予扶持。)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下一步,要在文化人才工作上要做到两手硬、两手都要抓。一手抓引进,一手抓培育。要加大文化产业人才政策的宣传力度,引进人才。同时继续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设立全市借用高层次人才管理平台。另一方面,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育力度,如继续做好文化企业高级经理人员的境内外轮训,用最前沿的技术、最前沿的理念来武装文化企业家,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服务机制。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 推进常州文化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思想,常州市推进文化建设,第一要要传承和发扬好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第二要创新常州的文化品牌战略,第三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传承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一是要全面挖掘和梳理常州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增加常州历史文化资源数量,提升保护等级;二是要加大普查力度,推进创建市、省、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进度;三是要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的扩容、升级和修缮工作,推进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实施,改善并提高历史文化环境品质;四是要出台法规制度,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要加强常州历史文化宣传影响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常州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体系,塑造地方文化氛围,使常州市民感受到文化的延续,产生文化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自豪感。六是要拓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思路,融合地方特色,文化符号、建筑符号、文化习俗等等,将发展和保护统一起来。
创新常州的文化品牌战略。一是突出历史文化优势,准确定位常州文化主题。创建常州的文化品牌战略。要从地域性的历史人文价值和常州在中华文明史上的贡献与地位中,突出重点、把握优势。重点对常州历史、中吴文化、齐梁文化、运河文化、名人文化以及文化体系脉络等特色文化进行挖掘和研究。二是充分展现现代文化特色,塑造城市文化个性,特别主题文化、旅游文化、消费文化、社区文化等,发挥各自的文化功能。从古代文化的展现和现代文化的繁荣中找出城市的历史文化主题,找准常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品牌。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树立历史文化知名品牌,扶持与其相关的产业和企业。充分利用历史名城文化遗产资源,形成文化产业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突出历史文化品牌在旅游、文化、艺术类产业及其相关特色服务业的发展优势,研究并规划建设具有“形态、文态、业态、景态、神态”的文化产业项目,挖掘和吸引经济增长要素,提升城市活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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