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常州市的民营经济逐渐成长为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为全市的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提升城乡面貌、促进创新创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决胜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由于近年来国内外形势异常严峻,全国各地民营经济对地区增长的支撑作用普遍有所减弱,“国进民退”、“民营经济离场论”等质疑民营经济的不实言论甚嚣尘上,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常州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重镇,在这个关键节点,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企业走访、专家座谈、部门座谈、调查问卷、外出考察等调研形式,系统梳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和产生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脱胎于乡镇集体企业的常州民营经济,在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春风吹拂和宽松发展环境的雨露滋润下,得到了持续而快速的发展,迅速成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市七成左右的GDP、八成左右的税收、九成左右的就业岗位为民营企业所贡献,民营经济作为全市经济增长“主力军”、科技创新“主动力”、就业创业“主渠道”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然而近年来,受外部环境日趋紧缩、宏观经济增速持续下行的影响,民营企业发展与生存的压力与日俱增,很多中小企业产生了关门闭厂、放弃实业的想法。这其中,既有民营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由于转型不顺利、创新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导致生产经营陷入困境,难以维持而丧失信心的情况,更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近年来由于政策和环境变化所导致的民营企业家对未来发展信心不足、预期不稳的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症下药,从源头上加以诊治,全面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让常州的民营经济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一、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去年四季度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民营企业进行了一系列调研走访活动,并面向全体企业家代表开展了“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愿和诉求”问卷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民营企业对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所导致的困难总体上能够客观面对,希望能够立足自身,通过强化管理、苦练内功来加以消化和解决,企业家反映比较强烈的,主要在于近年来政策和环境层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使得企业难以对未来发展形成稳定的预期。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营企业不能享受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待遇。虽然从党的十六大起就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在很多企业家看来,后一个“毫不动摇”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很好的落实。近年来,“所有制标签”、“所有制鸿沟”的情况有所加剧,跨所有制的人才、技术、商品以及产权等生产要素的流动,遇到了许多非经济因素的阻挠,很多名义上对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民企实际进入时困难重重。民营企业取得金融机构支持的难度明显大于国有企业,不仅抵押担保要求高,而且资金成本也高于国有和外资企业。一些政府背景的重点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就设置条件,变相将民营企业拒之门外,一些国有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开始切断与民营企业的供应链配套关系。一家民企上市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参与省属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造,在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中占股51%,而当公司进入良性运行产生实际效益时,省属国企却强行要求调整股份结构,将新公司改为国有控股企业,处于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只能委曲求全,被动接受“不平等条约”。
(二)一些行政主管部门担当作为的意识有所弱化。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和机关公职人员迫于追责问责的压力,在处理具体涉企事项的时候,原则性强而灵活性不足,权力意识强而服务意识弱,宁可从严从紧控制也不敢有所担当提供帮助。企业家普遍感觉,政府机关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公事公办多了、担当作为少了,监督检查多了、关心关爱少了,政商融洽程度大不如前。个别部门机械执行上级文件和制度规定,习惯性看上级的“脸色”行事而没有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唯上级不唯实情、唯文件不唯实践、唯考核不唯实际的情况比较突出。行政执法检查存在一刀切、运动式、简单化的情况,对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不够审慎包容,以罚代管的情况比较严重,给企业家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心理打击。特别是去年秋冬季节我市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被迫采取临时限停产措施,有将近2000家企业被纳入限停产名单,很多企业陷入靠天吃饭的困境,发展信心严重受挫。有的重要经济部门也无奈地调侃自己已经由以前的“关爱”企业变成了让企业“关门”,由企业的“娘家”变成了“冤家”。
(三)政府和市场一手强一手弱的情况有所加剧。虽然中央反复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把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但企业的实际感受却是“政府的手”越来越强势,“市场的手”越来越弱势,一些应当通过或者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地由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或者行政手段来处理。而国家一些政策的出台和调整在企业家看来也不够严谨,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评估,没有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没有设置必要的缓冲期和调整期,使得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很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难以对未来发展形成稳定的规划和预期。如531光伏新政、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政策层面比较突然的急刹车、大转弯,在刺破补贴政策所导致的产业泡沫的同时,也使得大量合规企业受到严重的冲击。盐城响水爆炸事件后,省有关部门紧急出台号称史上最严的化工整治方案,全省将关闭30个化工园区,关闭整合5000多家化工企业,导致很多化工企业惶惶不可终日。而社保征管体制调整,虽然国家紧急采取了补救措施,明确要求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但对于没有能力实现员工缴费全覆盖、没有能力按实际工资水平缴费的中小企业来说,这个问题仍然是悬在半空的利刃,令企业忧心不已。
(四)国企挤占民企生存空间的情况日益增多。近年来,越来越多处于头部地位的国有企业将业务延伸到高度竞争性领域,利用自身特殊优势大规模与民企争利,国有资本的投向偏离了“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目标,存在过度占有要素资源、过度追逐经济利益的倾向。而民营企业的利润则通过大宗原材料涨价、资金占用、利息和水电费支出等渠道,逐步向上游垄断行业、大型国企和央企转移。调研中多家企业反映,近年来国有企业占有、拖欠民营企业资金的情况十分严重,很多央企、大型国企成立了财务公司,实施金融化运作,商业承兑票据帐期越来越长,“不差钱”的国有企业占用资金链高度紧绷的民营企业资金的情况比比皆是,形成了不良的示范效应,一些外资企业也开始推迟付款帐期,导致下游配套企业的垫资规模不断扩大,资金成本大幅上升。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环保整治要求的提高,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和成本费用大幅上升,但危废处理、污水处理能力没有及时跟上,而且相关业务基本为国有背景的企业所垄断,其收费标准远远高出真实成本,民营企业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一些企业表示,即使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导致外贸出口受阻,盈利空间萎缩,但相比较而言,仍然倾向于做出口订单,而不准备转做内销业务,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内市场不可控因素太多,风险太大,不如外贸生意赚多赚少、做与不做自己能够控制。
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之所以遇到比较大的困难,很多是因为国际国内宏观大环境、市场大气候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导致民营企业一些潜在的矛盾和长期积累的问题“水落石出”、集中暴露,也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过程中,民营经济出现的共性问题和普遍情况。但客观分析,也有一些是由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制度设计等层面存在不到位、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加剧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压力。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虽然我市前期组织开展的“三大一实干”、“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看还是局部性的,没有能够形成整体的、持续的效应,与浙江、广东、上海等先进地区相比,各级党政机关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敢创敢干的氛围还不够浓。不少党员干部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和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求稳怕乱的思想占据了上风。而一度甚嚣尘上的民营经济“离场论”、“合营论”、“控制论”等杂音,也使得一些看似已经有明确定论的问题,如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认识、对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对企业家的作用发挥、对政商关系的把握等,出现了新的疑虑。一些党员干部将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归咎于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体制机制等外部因素,在贯彻上级决策时生搬硬套、形而上学,不敢突破“惯例”,不敢超越“本本”,习惯于规定动作认真做,局外工作懒得做,一切按照套路做,宁可不干,也不错干。
二是改革创新力度不大。去年11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以后,各地区、各部门从上到下密集出台了大量惠企政策,民营企业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春风,但这些短期内集中出台的政策措施,很大一部分属于上传下达、上行下效的政治性表态。一些部门对民营企业在当前环境和形势下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国家深化改革、支持民营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领会不够,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宏观调控政策精神研究不深,导致出台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基本在原有的框架内打转,鲜见有实质性的突破。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改革创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存在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措施不明确、力度不到位的问题,甚至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对照上级要求照转照抄,满足于当“邮递员”、“传声筒”,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在分解落实上级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时,结合实际、切中要害、因地制宜、解渴管用的真招实招不是很多。
三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机制层次高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实施单点突破,更需要上下同心推动综合提升,要求每个地区、每个部门都将自身工作置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思考和谋划,系统推进政策、制度、调控、服务的改革。而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的职能分散在发改委、经信委、统战部、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市级层面缺少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机制,相关部门“单打独斗”多,“联合作战”少。特别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相关综合经济部门的职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原经信委下设的中小企业局不再保留,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职能有所削弱。虽然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但在整合资源、定期协商、集中高效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没有能够真正形成系统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制约、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整体合力的联动机制。
四是激励保护办法不多。去年5月份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来,各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在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从实际效果看,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中严管与厚爱、约束与激励一手重一手轻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实质性的改变。省纪检监察机关征集发布的容错纠错案例,主要体现在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方面,而在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方面,涉及得相对比较少,还不足以让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畏惧心理。在激励党员干部大胆履职、敢于担当、高效干事方面,出台的个性化、接地气、暖人心、有实效的办法和举措还不是很多,氛围还不是很浓。党员干部在追责问责的外部压力与正向激励的内部动力之间难以找到合适的平衡点,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同时,不担当、不主动、不作为的情况也有所增多。
三、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思考和建议
当前,我市正处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营商环境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不仅是生产力和软实力,更是企业应对复杂环境和困难挑战的信心,是企业家与政府共渡时艰的决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仅是企业的期盼,更是发展的需要、政府的责任。全市上下必须把民营经济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创优营商环境方面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全面提振企业家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和转型发展的恒心,推动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1.健全协调机制,营造工作合力。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两个毫不动摇”以及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创优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成为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沟通协调涉企事项,强化对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快形成全方位、各领域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格局。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逐项建立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从细小处着眼、从关键处着力,扎实做好补缺、补短、补软、补差工作。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防止惠企政策因相关规定而阻滞和落空,避免政策效应叠加共振而相互抵消。要完善各类涉企政策咨询、论证、公示制度,提高政策措施的精准度和含金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2.强化激励保护,鼓励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容错纠错和正向激励机制,既要念好从严管理的“紧箍咒”、打好作风建设的“预防针”、筑牢拒腐反贪的“防火墙”,又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为勤勉尽责、大胆改革、担当有为的党员干部撑好“保护伞”。要牢固树立凭实绩说话、为发展选人的鲜明导向,注重考察党员干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的现实表现,注重在服务企业的一线发现干部、使用干部,选优配强经济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引导和鼓励干部勤政为民、依法办事、敢于实践、勇于担当,辩证分析、妥善处置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着力解决干部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的后顾之忧,让肯作为的干部无所畏惧,心无旁骛。要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从严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怕担风险、不敢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为官不为”问题,切实解决只表态不落实、调门高行动少等消极懈怠行为。要努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企同心、相互信任的新型政商关系,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厘清政治底线、政策边线和制度红线,鼓励党员干部把握好政策边界、纪律边界和行为边界,心无杂念地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
3.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全面推进阳光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机关效能。要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消解有可能扭曲资源配置、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和规则,纠正部分领域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规定的做法。要切实打破各种有形的、无形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各类资源要素自由、充分地流动,依靠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和调整能力,提高要素资源要素配置的效率和竞争力。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标准化建设,统一中介服务标准,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完善惩戒淘汰机制,提高中介服务透明度和服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研究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为的办法和规定,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严明涉企行政执法的纪律要求,全面推进规范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4.营造宽松环境,稳定发展预期。继续秉持支持企业天经地义、服务企业关爱有加的理念,对民营企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承担的风险、经受的压力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让他们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放心投资,安心发展。要让不同所有制企业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同等的权利,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和市场规则的规制下平等交易。要大力构建扶优限劣的诚信发展机制,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向诚实守信的企业倾斜。要切实把平等、谦抑、审慎、善意、和谐的理念贯彻到司法实践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各类涉企产权案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破坏营商环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从严整治和查处行政监督管理中简单化、乱作为行为,对问题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施严格的督察问责,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要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和积极的回应,当好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努力以营商环境的新提升催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
5.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民企典范。积极营造对民营企业家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尊重有加的社会氛围,引导民营企业家在困难时看到希望,在危机中找到机遇,在挑战前激发动力,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在相关主流媒体开辟聚焦实体专栏,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艰苦创业、创新发展、专注品质、回馈社会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让一批有家国情怀和社会担当的民营企业家获得更多的荣誉感、自豪感和成就感。要调动和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家沙龙”“政企面对面”“圆桌座谈”“创新论坛”等相关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形势研讨、行业展望、经验分享、成果推介的机会。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精准性的辅导讲座,帮助民营企业掌握供应链管理、资本市场、科技金融、跨界融合、“互联网+”等前沿知识,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中找准定位,实现永续经营、基业长青。要鼓励民营企业家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一颗红心跟党走、一心一意抓主业、一身正气搞经营、一腔热忱谋发展,努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勇担新使命、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创造新辉煌。
课题组负责人:蒋自平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课题组牵头人:恽东玉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
联系人:何勇
联系电话:13813683615
邮箱:625272842@qq.com
(来源: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十三届学术大会苏南专场暨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九届学术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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