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计划,现就2026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扶持资助,明确事项如下。
一、资助目的
引领全市社科类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社科类社会组织在思想引领、理论阐释、决策服务、社科普及、自身建设方面的能力水平,在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篇章中贡献更多社科力量。
二、资助范围
资助项目为常州市社科联业务主管、行业管理以及挂靠的社科类社会组织2026年计划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
1. 学术类。主要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瞄准常州 “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定位, 以及常州 “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核心功能,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的相关课题研究、学术著作、咨询服务、社科普及等。
2. 党建类。主要是围绕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党建引领水平,开展的具有一定影响和质量的特色党建活动。
三、资助程序与方法
资助工作按照申报、审核与立项、结项与资助的步骤实施。具体是:
1. 申报。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根据资助范围,结合本社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研究上报资助项目,提交《2026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申报表》(纸质申报表加盖公章1份, 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完成时间:2026年4月30日。
2. 审核与立项。市社科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判,筛选确定纳入扶持资助的项目并公示。
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
3. 结项与资助。项目完成后, 申报主体提交结项报告(纸质结项报告加盖公章1份, 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并附结项资料,经市社科联党组会研究,确定资助金额,并统一在常州社科网公示。公示后,颁发证书并拨付资助金。
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
四、其它要求
1. 获得资助的社科类社会组织须满足以下条件:
(1)按期完成年检;
(2)积极参加市社科联组织的各类活动;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 每个社会组织可同时申报学术类、党建类项目, 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2项。
3. 已立项的项目原则上 2026 年底前完成结项,如确需延期完成,须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4. 项目同时获得市社科联其它立项资助的,本活动只表彰,不重复资助。
联系人:王小辉,联系电话:85683854,13912343068。
电子邮箱:77339753@qq.com
附件:1.2026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申报表.docx
2. 2026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结项报告.docx
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3月9日
原文链接: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扶持资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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